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条件:
申请人需要在当地有办公场所或工作室,可负责接待工作,办公人员不能低于5人。
申请人应从事与易学行业四年以上时间,并具备专业预测能力和具有领导团队能力。
申请人应博览群书,在易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造诣。
申请人参加国内大型易学高峰论坛或培训讲座教学等活动。
申请人曾在国内报刊或杂志刊登过易学论文或荣获奖项。
申请人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品德高尚,遵纪守法,热爱祖国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,无犯罪记录,及党纪政纪处分。
申请人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,并热爱易学传统文化,愿为易学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力量。
申请人在易学文化研究领域中有卓越成就或创新理念。
申请人应配合总院工作安排,服从总院发展大局,积极参加各类各项活动。